我市17个单位荣获全省“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”称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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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山东省民政厅 2021-11-09

近日,山东省民政厅下发《关于确定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》,公布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。我市市中区等9个单位荣获全省“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”、市中区税郭镇等8个单位荣获全省“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”称号。

名单如下:

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单

一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

枣庄市市中区

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

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

滕州市龙泉街道

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东盛社区

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徐楼社区

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华阳社区

滕州市龙泉街道滨江社区

滕州市北辛街道文化路社区

二、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

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

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

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官地村

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雷村

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金陵寺村

滕州市东沙河街道耿楼村

滕州市南沙河镇北池村

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


编辑:马园亮 责编:池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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