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“三权”

作者:孙越
来源:枣庄新闻网 2022-01-30

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,记者从枣庄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,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过程中,我市将进一步维护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“三权”。

据悉,保障“三权”指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在户口迁移至城镇后,原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,依法保持不变。

记者了解到,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,对全家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城镇的,原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。农业转移人口同等享有放活承包地经营权的各项政策。可通过土地流转、入股等方式获取土地收益,可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委托经营,同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、农业政策保险等政策。

在保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方面,农业转移人口与农村人口按照同等条件统一落实“房地一体”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。全家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城镇的,原享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不变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民主协商、少数服从多数等理由剥夺其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。

在保障集体收益分配权方面,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,严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关键环节。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时,按照“尊重历史、兼顾现实、程序规范、群众认可”的原则,保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,并通过颁发股权证书,确认农业转移人口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拥有权和收益分配权,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。(记者 孙越



编辑:马园亮 责编:池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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