枣庄市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

作者:枣庄市场监管局
来源:枣庄市场监管局 2022-12-09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近日,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枣庄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大力推动药品监管能力建设,建立健全药品监管体系,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。

《措施》既对标《若干措施》,又结合枣庄市实际,在起草过程中,深刻总结当前全市药品监管工作的短板、不足,聚焦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,系统谋划了9项重点任务、5项保障措施,同时坚持协同联动,明确由各级各有关部门牵头抓好落实,强化部门协作、上下协同,以形成强大监管合力。

《措施》要求,强化保障落实。加强组织领导,推动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,强化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。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,强化监管协同配合。强化政策保障,人才队伍建设,严格责任追究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

《措施》要求,服务产业发展。搭建药品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服务平台,支持生物医药、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,打造集研发、生产、检验检测等一体的医药产业链;推进高端原料药产业园区建设,打造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,推动中药守正创新,提升中药制剂研发能力,加强药品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建设,更好服务医药产业发展。

《措施》要求,提升监管执法水平。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,创新监管方式方法,加强执法力量配备,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。夯实行刑衔接制度性基础,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、检察院、法院等的行刑衔接、行检衔接机制,实施联席会议、执法协作、联合整治和联络员制度,实现药品监管和稽查执法全覆盖衔接,提高案件办理效能。

《措施》要求,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。加强药品科研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,健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(事件)监测评价体系和药品应急管理体系,提升药品风险防控水平。持续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,探索建设中药饮片追溯体系,推动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(UDI)制度,加强与医疗管理、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衔接应用,提升智慧监管能力。


编辑:王勇 责编:池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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