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

作者:刘振江
来源: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1-07-15

多年来,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,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,发扬优良传统,坚持原则、清正廉洁、任劳任怨、无私奉献,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、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做好本职工作,平均每年办理民商事案件200件以上。2019年11月,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。这就是滕州市人民法院东郭人民法庭庭长王成振。

王成振在法院信访科工作期间,面对信访群众,他将热心、耐心、细心、诚心融入工作中,无论节假日还是深夜清晨,只要群众来电话,他都认真接听,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。正是凭着对待群众的真心付出,他成了信访群众的“贴心人”,他们把他当成可以信赖的朋友。

官司一生一次,影响一生一世。2013年3月,王成振被调整到姜屯法庭工作,开始承办案件。当身披法袍、手执法槌时,他暗暗下定决心,无论什么时候,一定不能忘记自己选择这份职业的初心,那就是公正司法、一心为民。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以来,他始终坚持依法办案,忠于事实,忠于法律,恪尽职守,实现司法审判的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在原告朱某起诉赵某离婚纠纷一案中,赵某有暴力倾向,分居期间经常酒后去砸原告家的门锁,严重干扰了原告及家人的正常生活,原告每天都生活在极度恐慌之中。“王法官,这日子确实没法过了,你要为他们着想,这婚一定要离呀!”面对年老体迈的原告父亲,王成振安慰他说:“您放心,我一定会公平公正地办理。”在多次的接触中,他觉察到赵某好面子,他就从这点着手,不厌其烦地做赵某工作:“你作为男子汉,要胸怀坦荡,光明磊落,要正确面对婚姻,勇于承担家庭责任。”经过他于情于理的劝告,赵某明白了他没有正确经营婚姻家庭,没有给对方带来安全感,婚姻已经不可能挽回了。最终,赵某同意了原告的离婚要求,一次性补偿原告生活补助费10万元,并保证不再干扰原告及家人的正常生活。原告的父亲多次向法庭领导和王成振发送手机短信,对法官的敬业精神和真心关怀表示感谢。

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法官,能够真心为老百姓办一点实事,王成振心里就会感觉非常踏实。如今,乡村振兴要求的不仅是经济上的发展,还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、和谐的社会环境,而基层群众也迫切需要他们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。

2020年4月,8名农民工拿着几年前的工资欠条来到姜屯法庭起诉某公司,要求偿付拖欠的工资。这8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案情比较清晰。在诉前调解阶段,王成振与特邀调解员一起开展调解工作,被告的实际控制人在电话中也认可拖欠工人工资,但表示公司已经停产,自己正在外地要账,也无力偿还债务。他多次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,并告知这8起民事案件已经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,如果拒不履行债务,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最终,被告的实际控制人来到法庭,先行支付了部分工资,并与8名原告就剩余债务制定了还款计划,达成了调解协议。为节约当事人的时间,8个案件的庭审持续到了下午三点,庭审结束后他立刻撰写法律文书,8名农民工很快就拿到了民事调解书。

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。王成振常怀为民之心,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。(记者 刘振江


编辑:马园亮 责编:池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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